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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南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招聘32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7-07-13 23:48:2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为及时补充教育和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进我县教体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并报州人社局核准,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2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2017年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其他相关要求;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21日至1999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本县教体系统在编人员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与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永顺县人民政府网、永顺县教育网等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7年7月21日—— 7月23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永顺县教体局阳光服务中心(教体局一楼)

3.报名方式: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两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填写《湖南省永顺县教体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学历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可凭学校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认证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在进入考核程序前必须提交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报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2)每个考生限报1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专业认定参照《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2017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的,由县教体主管部门认定。

(三)资格审查

报考对象的资格审查由县教体局牵头,县纪委、县人社局、县编办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前资格终审,并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统一核发准考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严禁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

1.开考比例: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达1:3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县教体局与县人社局商议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合卷,总分100分。专业知识为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公共基础知识占总分的20%。教学岗位的公共基础知识为政策法规和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非教学岗位的公共知识为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