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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天津西青区事业单位招聘59人公告
2017-06-02 16:30: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西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共计招聘5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居民户口(不含学校集体户口)。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2日至1999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劳动教养或刑事处罚的;

2.受过党内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6月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和西青人才网(www.xqrc.com.cn)查询。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6月16日18:00。

缴费时间:2017年6月12日9:00至6月17日18: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后的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招聘计划。不能开考的岗位,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7年6月21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为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8:00。

笔试时间:2017年7月1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 《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 《综合知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017年7月12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2017年7月14日,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