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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桂林旅游学院招聘18人公告
2017-06-02 16:32:17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决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

招聘岗位、专业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有开拓创新精神;

2、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所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政治面貌、工作年限等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广西人才网、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网站及学校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五、报名

(一)报名方法

应聘者按照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对口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采用现场报名或邮寄应聘材料两种报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递交到学校人事处;采用邮寄应聘材料报名方式的,将应聘材料复印件寄至学校人事处,并在报名期限内将材料原件提交到学校人事处审核,原件经当面验证后归还本人。

无论采用何种报名方式,应聘者均需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gltursc@163.com邮箱,邮件名和压缩文件名统一用“XXX(姓名)应聘XXX(岗位名称+岗位代码)”(例:张三应聘教师1+01)命名。该电子版材料不作为报名依据。

应聘材料包括:《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桂林旅游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明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材料。

 

(二)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 6 月2日—6月13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邮寄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0773-3694008

联系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良丰路26号桂林旅游学院人事处

邮 编:541006

六、资格审查

(一)审查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审查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的应聘者在报名截止日前是否已取得教育部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审查应聘者的政治面貌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在学校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和注意事项。

(三)资格审查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应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及填报的信息如有不实情况,一经发现,随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考试

(一)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能少于1:3,若达不到1:3开考比例,又确实需要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能开考。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须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获得博士学位、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硕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等高层次人才的,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应聘该岗位的所有符合资格人员不需参加笔试、面试,可以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二)笔试

辅导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大于1:3时增加笔试环节。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两小时,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对所应聘岗位需要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

考试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查询个人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学校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的姓名、成绩,并在公布当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