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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太原市阳曲县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22人公告
2017-06-02 16:33:14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加强我县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解决一线教师紧缺问题,根据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并人社发[2012]33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及“优化结构、合理配置、按需设岗、按岗聘用”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教师招聘实行定岗招聘,按岗报名,招聘名额为22名。具体岗位及名额见《2017年阳曲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及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研究生本科起点的,研究方向与本科所学专业在同一学科领域(师范教育类),与所招学科专业对口。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及以上学历。

3.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与应聘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6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5.太原市户籍或生源地太原市。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条件: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应聘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五、相关规定

1.在校学生(除2017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在读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已就业人员(包括人事代理人员)报考时,须征得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出具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介绍信(在职教师加盖当地教育局公章),人事代理人员可不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拟聘用人员属改派的须在改派期内。

4.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将拿出招聘岗位的40%作为“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人员和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户籍在太原市并从太原市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以及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6.本规定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六、工作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17年6月1日至6月9日,太原人事考试网、阳曲县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2日至6月14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