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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1782名工作人员公告(医疗岗626人)
2017-06-02 16:37:19   地区:吉林   浏览:0

(二)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于2017年7月7日以后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lssyzp.com)上公布。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将随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一并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资格条件复审

面试资格条件复审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7月17日。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县(市、区)所属事业单位由县(市、区)组织或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面试时间确定后另行发放《面试通知书》。申请复审时,面试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户口本、职称证、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其中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取到毕业证(学位证)之前,需持《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4)到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审。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进入面试考生在复审通过后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根据各招聘单位的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谈、情景模拟或实际操作等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将在《面试通知书》中注明。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50%。硕士研究生岗位(免笔试)或专业技术正副高级岗位(免笔试)在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不超过1:30(含1:30)而直接进入面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为60分。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面试成绩亦相同,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及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