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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交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88人公告
2017-05-06 00:00:35   地区:山西   浏览:0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部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卫生系统各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但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

为引进高层次人才,凡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考生不参加笔试(报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文秘岗位的研究生,先进行写作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他岗位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聘用人数的3倍以上,若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招聘名额,使报考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达到3:1,如聘用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5月17日9:00---12:00。报考人员可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9:00---18:00。改报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5月17日19:00前查询。

3、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5月15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报考人员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如数退还。

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成功后随即打印本人报名表,资格复审时提供。

4、考务费50元

5、准考证发放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只面试不笔试的研究生岗位不需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6、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在5月15日前到交城县人社局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二)笔试

报考工伤(失业)保险所、政务网络服务中心文秘岗位先测试写作能力 ,按招录岗位的1:3比例入围,入围者统一参加笔试。写作能力测试成绩不记入总成绩,只作为参加笔试的条件;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文秘岗位为研究生专门岗位,测试写作能力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参加面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一卷(分值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电视台播音主持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教师类:

笔试科目为本岗位专业知识(分值为60分)、公共基础知识 (分值为40分)。

医技人员类:

①西医医师及医技岗位(临床医师、口腔医师、预防医学、妇幼保健、西药师、检验、B超放射、卫生监督)

笔试内容为西医学基础知识及医学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②中医药岗位(中医医师、针炙推拿、中药师)

笔试内容为中医学基础知识及医学公共知识(分值为100分);

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的确定。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表)、相应的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如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则取消其面试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空缺,可以递补达到拟聘人员的3倍进入面试(本环节只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