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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交城县事业单位招聘288人公告
2017-05-06 00:00:35   地区:山西   浏览: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2017前(含2017年)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教师93名、医技人员126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共计288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35名)。具体岗位、数量、条件详见《交城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名人数不达规定比例时核减的招聘名额直接调整到同类岗位面向社会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符合岗位要求;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7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7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2)不得报考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医师执照的人员以及政策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招录(聘)时有明确基层服务年限的或有政策规定不达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2014年以后被录用为乡镇机关公务员或聘用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服务未满五年(含试用期)的,通过政法干警考录到岗工作后不满规定服务年限的,未满录(聘)用工作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服务基层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截止日期均为2017年5月1日。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吕梁人事人才网(http://www.llrc.com.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至2017年5月12日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2日17:00登录吕梁人事人才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如考生所学专业出现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而出现歧义的,由招聘领导组研究决定是否可报。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10日至2017年5月1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5月12日17:00前已提交《报名登记表》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5月12日17:00至5月14日17:00报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17年5月14日17:00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