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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承德市平泉县事业单位招聘129人公告
2017-05-03 12:15:57   地区:河北   浏览:0

(八)公示。考核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314-6061191。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原标题: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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