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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
2017-04-15 18:30:33   地区:河北   浏览:0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的考生依岗位由高分至低分按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为确保笔试质量,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须关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到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资格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学位证(应届普通类毕业生提供《2017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毕业学校证明)、荣誉证书和有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因证件审核不合格出现面试比例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考录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面试

招聘办公室在面试前3天,将《面试通知单》发送至面试人选邮箱,面试人选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所需求的专业知识。进入面试人员保证手机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面试及体检的后果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培训班。

五.确定进入体检考生名单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生考试的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值均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笔试成绩高者,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果以上条件都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六.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聘用及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办公室公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流动、工资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关于明确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机制事宜的通知》(石机编【2017】21号)要求,招聘职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到县人社部门履行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执行,实行绩效工资制度,各项社会保险和公积金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九.时间安排

1.2017年4月12日—21日。发布招聘公告。

2.4月12日—4月21日。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3.4月25日前。向考生邮箱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4.组织笔试(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并进行证件审核,发送《面试通知单》。

5.组织面试(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公布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发放《体检通知单》。

6.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7.公示(为期一周)并办理聘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