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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聘30人公告
2017-04-15 18:30:33   地区:河北   浏览:0

经批准,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规划建设及环保岗位3人,统计岗位2人,文秘岗位2人、招商及社会服务岗位15人、财务岗位3人、金融岗位2人、法律咨询岗位2人、英语翻译1人。共30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和各项法律制度。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仅限本二及以上)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35周岁(1999年4月20日至1982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等条件(具体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经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关系者,需解除原劳动关系并出具原单位相关证明。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聘用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报名程序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或邮箱lskfq82527886@163.com(密码82527886)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开发区报名邮箱,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邮箱:lskfqzp123@163.com。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将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本人需真实、准确填写所有信息。是否具有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书由本人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岗位信息表》要求选择。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认定结果,因本人不真实、准确填写信息或不按要求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上传照片要求为蓝底近期标准证件数码照片,请考生确保上传照片图像清晰。上传不清晰的将不能正常参加考试。

3.考务费: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在灵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公告栏(http://www.lingshou.gov.cn/zwgk/gsgg/和考生下载报名表的邮箱进行公示,初审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考务费100元转帐至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公帐户。

账户名称:灵寿县财政集中支付中心

账 号:50343001040004610

开户银行:农行灵寿支行

(请一定备注:开发区管委会和本人的身份证号后六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招聘办公室于4月25日前向考生邮箱里发送《笔试准考证》,考生应及时查看自己邮箱,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参加笔试。

5.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考生开始报名前,认真阅读《河北灵寿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须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拟报考职位条件。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应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公示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3)报名咨询电话:0311-82527886。

(4)考试比例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要达到1:3及以上比例,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该招聘岗位后,能调剂到相近应聘岗位的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调整。

四.考试

1.笔试和证件审核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和时间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符合报考条件的研究生可免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