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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福建省邮电学校教师招聘23人公告
2017-04-11 23:27: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福建省邮电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系福建省教育厅直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我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方法;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日---2017年4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在福建省邮电学校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并将报名纸质材料寄达福建省邮电学校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报名纸质材料包括:

(1)《福建省邮电学校应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2017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复印件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邮电学校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各岗位的考试办法如下:

(一)专任教师(岗位01-11)、学生管理教师(岗位15)考试办法:

1.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专任教师(岗位01-11)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课堂教学、语言表达能力等;学生管理教师(岗位15)采用结构化的面试形式。序号01-11、15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3.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12-14)考试办法:

1.考试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侧重考察岗位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环节。

2.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测试与报考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通过实践操作测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根据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内容为:专业业务能力、课堂教学、语言表达能力等。序号12-14岗位面试合格线均为70分。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