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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西岚县幼儿教师招聘30人公告
2017-04-07 16:14:34   地区:山西   浏览:0

考核如有不合格者,在达到笔试、面试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体检和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提出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人事、监察等部门核实。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考生应做到诚信报考。对进入考核及其以后环节放弃的,以及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在2年内不得报考岚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县编办、人事、财政、教育部门办理入编、工资等手续,纳入事业编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使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和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期间享受全额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一经聘用,须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能办理调动、调离、辞职等(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况除外)。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不良现象,一经发现,从严查处。

七、其他

1、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

举报监督电话: 6722125

15343584877

原标题:岚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