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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崇左市教师招聘642人公告
2017-04-06 22:14:41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14〕4号)、《关于印发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3号)等文件精神,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定于2017年3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崇左市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教师642名。为确保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4月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35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4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证明(注:由于教师资格证书一般在7月上中旬发放给考生,如果个别考生未能在报考单位组织面试前拿到教师资格证书,但已在教师资格认定所报教育局资格审核合格,可向认定所报教育局申请先开具教师资格认定审核合格的证明),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17年4月5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范围和对象,详见2017年崇左市市直学校、崇左市各县(市、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县级招聘岗位中有部分岗位实行由县教育部门统一招聘后,具体分配到各学校。分配方式由各县在面试公告中公布。具体情况请咨询县教育局)

三、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快速通道”→“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时间:2017年4月5日9:00至4月10日17:30。

(三)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它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简章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资格审查工作于2017年4月11日17:30前完成。

(四)交费方法及收费标准。应聘人员登录广西招生考试网(www.gxeea.cn)进入“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系统”统一支付报考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缴报考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应聘人员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2日17:3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五)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应聘人员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4月17日9:00至17:30期间改报其它岗位。资格审查单位于4月18日17:3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