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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湖州市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61人公告
2017-04-06 22:29:47   地区:浙江   浏览:0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市属事业单位实际,2017年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计划

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共61名,具体的引进单位、岗位、人数和引进人员条件等具体要求详见《2017年度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也可登录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lss.gov.cn/)和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查询。

二、人才引进原则

2017年度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有序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人才引进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满足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及具体推出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能适应所引进岗位的工作需求,海外留学人员可按社会人员报名应聘;

注:属于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社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2017年4月28日之前)取得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费用(即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涉及岗位需执(职)业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2017年4月28日之前)取得所需的相关资格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引录环节。本次高层次人才引进所涉及工作经历、服务期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4月28日。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1年4月2日至1999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宜报名参加:

属于《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

与岗位推出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人才引进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具体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统一在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zlss.gov.cn/)、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及其他相关政府及高校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日8:30-4月28日16:00。

本次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应依据《2017年度湖州市部分市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内提供的报名电子邮箱,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报名视作报名无效。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4月3日至4月30日。

资格初审由推出岗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管部门将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发放入围通知书,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解释说明。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原则上不低于引进计划数的2倍。

(四)资格复审

考核前,推出岗位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考核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