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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江门市五邑大学招聘20名辅导员公告
2017-04-05 23:28:1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岸唯一一所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占地1000余亩,全日制本科生1.8万余人,研究生300余人,现有在职教职工1000余人。学校坚持“根植侨乡,服务社会,内外合力,特色发展”的办学理念,创建特色鲜明的广东省高水平工科大学!

根据学校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政教育与管理工作,特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辅导员20名,现将相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7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注:

1.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以及2017年尚处于暂缓就业协议期限内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须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所有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要求在报名之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获国家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为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学生工作。身体健康,能胜任辅导员岗位工作。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所获得的本、硕、博学历均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本科阶段要求在境内高校就读,所获得国(境)外大学学历、学位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

(四)年龄条件: 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会人员要求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曾担任1年及以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报考年龄可放宽至33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由任职学校人事处或教务处出具相关证明)。

(五)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就读大学期间曾担任过以下学生干部之一:

1.曾在团省委挂职或担任省学联驻会干部半年及以上(须由团省委或省学联出具相关材料);

2.曾任校团委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院(系)团委(团总支)副书记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或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3.曾任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及以上职务,或院(系)学生会副主席及以上职务(须由学校或学校团委出具证明);

4.曾任1年及以上学生兼职辅导员或有辅导员岗位任职经历(须由学校学生处出具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大学在读期间受过学校处分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与本次招聘的负责人员、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当回避。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六)其他条件要求及招聘人数见附件1《五邑大学2017年公开招聘辅导员岗位表》。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 4月15日。

(二)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本人免冠彩色生活照、身份证、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及其他背景材料评分资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并严格按下表材料清单顺序把所有材料打包在同一个PDF文档中,下表序号1-6项材料提交不齐或不按要求报名者,视为报名不成功,第7项为背景材料加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