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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全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5人公告
2017-03-30 23:23:48   地区:江西   浏览:0

四、待遇

选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其工龄自县委常委会确定正式聘用之日起计算。

选聘人员在聘期间,按事业单位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管理,并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相关待遇。

选聘的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继续担任村(居)主要负责人。聘用期满不再续聘或中途解聘的,仍回原工作或生产岗位。选聘人员原则上不得交流,特殊情况确需交流的,只能在乡(镇)事业单位同等岗位进行聘用。聘用人员如聘用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则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办理退休手续。

原标题:全南县2017年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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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南县从优秀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中选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审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