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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西全南县乡镇事业单位选聘5人公告
2017-03-30 23:23:48   地区:江西   浏览:0

(五)笔试

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农业技术和管理知识等。公共基础知识侧重对掌握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农业农村知识、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进行测试。题型以主观题为主,主要测试乡村干部应知应会的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定于2017年4月22 日(星期六)在全南县城进行,地点另行确定。

笔试成绩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聘计划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考察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六)考核考察

考核考察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主要考核考察报考人员的工作业绩。考察考核成绩为60分。主要分为工作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加分三部分:

1.工作实绩考核。分值为30分。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以及任职村(居)党的建设、农业农村工作、社会稳定、计划生育、公益事业等工作情况。

2.民主测评。分值为10分。分两个层面进行,按优秀率计分,参加人数均为20人左右。一是组织村(居)“两委”委员、村(居)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或社区负责人)、“五老”人员等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5分)。二是乡(镇)党委、政府评议,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和站所负责人及一般干部对被考核人进行测评打分(5分)。分值计算公式为:5×(优秀票+称职票×0.8-基本称职票-不称职票)/有效票。

3.加分。分值20分。加分主要是任职加分、参与县及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加分和奖励加分,三项加分最高为20分,具体加分项目如下:

①任职加分(以任职文件或者当选证书为准):在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累计满6周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周年加1分;曾任或现任全国、省、市、县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分别加4、3、2、1分;②参与县及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加分:任职期间,参与了村(居)辖区内县及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工作的,加2分;③奖励加分(以表彰文件为准):个人、集体获国家、省、市、县级奖励的,分别加4、3、2、1分。

不同奖项分可累加,县及县级以上重点工程为近三年县及县级以上下文认定的重点工程。奖励加分需在其本人任村(居)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期间获得的,方可加分,同一年度不同级别的同一奖项取最高分值。

考核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0%、考核考察成绩合成考生的笔试考核考察成绩。按选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并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如笔试考核考察成绩相同的,以考核考察成绩高的为先。

(七)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后,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组成面试小组,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

面试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20%、考核考察成绩、面试成绩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并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八)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情况,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所在乡(镇)、村(居)分别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的,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岗位,报县委常委会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再由县编委办办理上编手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