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云南临沧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162人公告
2017-03-30 23:29: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临沧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市级事业单位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非临沧市户籍生源,于2016年4月11日前迁入临沧市的,视为临沧市户籍,非临沧市户籍到临沧市就学人员,户籍迁入集体户的,不视为临沧市户籍,原为临沧市户籍,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将户籍迁出到所就学学校集体户口的,视同临沧市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县(自治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招聘中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未就业毕业生;不具有临沧市一年以上户籍的市外报考者必须为全日制国民教育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未就业毕业生。

现仍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户籍视为所服务县(自治县、区)户籍,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定向招聘“大学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和“特设岗位教师”三类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招聘对象为参加我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具体招聘对象如下: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2014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2012年、2013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特岗教师”。

“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大学生;2013年、2014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5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17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2年(限服务期为三年的)、2013年、2014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为加强军政军民关系,支持国防和部队建设,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省军分区关于批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军区政治部云南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政发〔2014〕50号)及2013年2月22日市委议军会议精神,我市事业单位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驻临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对自治县的自治民族或非自治县从事少数民族事务工作的事业单位招聘,可安排出一定招聘计划数定向招聘少数民族人员。

(二)招聘人数

全市招聘计划申报严格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182号)的有关规定,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编制空编内进行申报,全市共计划招聘598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临沧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简章》。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