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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博罗县环境保护局招聘20名环境监察协管员公告
2017-03-24 16:32: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强我县环境监察工作,经博罗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向全县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公开招聘环境监察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二)、其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过硬、责任心和纪律性强、品行良好。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博罗户籍(县城优先),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7年2月28日止。

3、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含2017年应届毕业生);环保专业的放宽至中专学历。

4、熟悉计算机操作。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明显纹身。

6、无残疾、口吃、色盲、色弱等症状。

7、无犯罪纪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8、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环保专业或从事过环保行业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录取。

二、工作职责和薪酬待遇

(一)、协管人员平时专职负责聘用岗位环境监察协管工作任务,由县环境监察分局进行用工管理。

(二)、环境监察协管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待遇:按照我县2015年招聘的环境监察协管员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发布考试通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招聘结果→办理聘用手续。

(一)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2日4月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截止报名时间为4月4日下午17:30。

2、报名方式地点:有意应聘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博罗县环境保护局3楼人事财务股进行现场报名,电话:0752-662604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从县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j.boluo.gov.cn/)下载报名表)、毕业证(应届生凭院校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县级计划生育证明、退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正面免冠红底1寸相片6张。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县环保局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分别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条件者进行确认,并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三)发布考试通知

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发放准考证,并在县环保局网站发布考试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博罗县环保局人事财务股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计算机操作20%+面试成绩×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职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应聘人数未超过该岗位招聘职数1:3比例的,按应聘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笔试的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博罗县环境保护局和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

2.考试方式和范围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

(2)计算机操作。

文字输入和表格制作等,满分为100分。

 

(3)面试。

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业务相适应,时间为1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3.考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

(1)笔试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环境保护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分数。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考生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4)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如考试成绩相同,按照笔试成绩高分者确定人选。

(五)体检

由县环境保护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县环境保护局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