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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招考政府雇员7人公告
2017-03-18 22:27:5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佛山市顺德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佛山市顺德区政府雇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二、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并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2)。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政府雇员义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符合招考单位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及考试录用流程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和时间。报名者可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03月16日至2017年03月22日,现场报名上午8:30-12:00时,下午2:00-5:30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本公告列出的条件和要求,填写《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保护)招考政府雇员报名表》(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连同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个人能力和业绩成果等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我局邮箱或现场递交材料。工作人员将通过邮件或现场确认报名成功。报名材料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报名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区行政大楼7楼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综合科。

报名邮箱:shundehycg@163.com。

联系电话:0757-22832200。

(二)笔试

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并依准考证所列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写作。

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职位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面试对象确定后,在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三)资格复审

面试对象须携带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可在该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上交以上资料复印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用量化标准测试的方式,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按职位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以职位招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确定体检对象后,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顺德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考察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名单在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网站公示。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是否进行递补由招考单位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