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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贵州铜仁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新增人员53人简章
2017-03-18 22:33:43   地区:贵州   浏览:0

 

为优化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铜人社通〔2014〕125号)和市组通〔2012〕7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2017年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继续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与科技教育科。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新增人员53名,其中:市人民医院30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名、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妇幼保健院)16名、市中心血站1名。招聘职位及资格详见《铜仁市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27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中级的放宽到40周岁(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2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职位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三)截止于2017年3月27日服务期未满,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岗教师。

(四)未经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五)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招聘信息发布

2017年市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在“铜仁网”、“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单位安排人员具体负责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需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条件、职位及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招聘职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带“★”标注的紧缺急需人才不受此比例限制),低于1:3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在《铜仁网》、《铜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