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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11名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公告
2017-03-16 18:01:42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常人社规2013年4号〕文件精神,我市教育系统职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业类专业教师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2017年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须本市籍生源或本市户籍(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省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户籍不限。

2.学历条件本科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关系须在本市(挂靠在常熟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常熟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可放宽到江苏省范围(挂靠在江苏省内高校学生集体户口的不视作江苏省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且博士研究生学段专业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社会在职人员,户籍不限。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 1981年 3月23日及以后出生)。

(具体条件详见《2017年常熟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3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地点: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

咨询电话:0512-52703181。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按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原则,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报考者相关资料及委托书(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①2017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户籍证明、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及相关技术等级证件。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②社会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及工作(人事)关系证明。

③留学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名者填写《常熟市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现场报名时提交审核。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特困家庭的毕业生凭社区证明可免缴考试费。

4. 笔试开考比例为3:1(岗位另有要求的详见“岗位表”),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不开考的考生由常熟市教育局考试部门通知办理退费手续。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 3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常熟市教师发展中心(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当日在中国常熟网(http://www.changshu.gov.cn)、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100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1位小数,第2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