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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招聘5名公告
2017-03-16 18:05:4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是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承担我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法人职责,负责重点交通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相关规定,按照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核准的人员编制,结合现有人员情况和队伍结构,经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并报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我局决定公开招聘5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考核的方法。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本公告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本次计划公开招聘5人,其中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岗1人,质量安全监督岗1人、财务会计专业岗2人、人事专业岗1人。具体招聘岗位、职数及条件见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见附件)。

(一)考核招聘: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岗

(二)考试招聘:质量安全监督岗、财务会计专业岗、人事专业岗。

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年龄、资历等相关要求,见本次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对照表;

(六)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七)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内的;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公布

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0时起至2017年4月1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海南省交通运输网和海南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网发布招聘公告中所提供的相关链接登录进入考务网络报名系统(http://www.daijun.com/index.php?m=loginkw&dw=6)(以下简称网络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3.报名须知

(1)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并对照本人条件严格按照职位要求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报考人员应真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任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3)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和确认,均视为放弃报名。

(4)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本人。

(5)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及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表(在社保机构打印)等有关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网络报名系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