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中小学招聘 >> 中小学教师
2017福建福州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48人公告
2017-03-15 19:17: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三部门《2017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17]3号)等文件及我市今年新任教师招聘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长乐市新任教师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即1987.7.31~1999.7.31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

报考对象应属于本省生源(含2017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我省的省外生源)高等院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其中:

1、中学(含职专,下同):招聘具备学士学位的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具备学历和学位的研究生(要求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普通全日制且与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一致),需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标注的专业名称为准,下同)、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2。

2、小学:招聘师范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需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中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应对口,具体规定见附件2。

3、幼儿园:招聘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需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专业等具体规定见附件2。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长乐市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48名,其中中学(含职专)计划招聘13名,小学计划招聘31名,幼儿园计划招聘4名。招聘的具体学科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毕业生按公布的招聘岗位计划(见附件1)填报志愿,每位毕业生只能填报中学或小学或幼儿园的一个学科志愿(如:中学语文、小学数学、幼儿园幼教等,不能填报具体的学校)。

(1)报名时间:3月18日~3月24日。

(2)报名方式:毕业生应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jszk.eeafj.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因考生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责任。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笔试成绩(百分制)和面试成绩(百分制)各占50%。按照笔试成绩(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高校毕业生以及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省、市有关规定在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中予以加分)从高到低,以拟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同分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1)笔试:笔试定于4月16日全省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网络报名系统打印的准考证上的说明为准。笔试内容由省教育厅规定,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考生可登录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阅。

(2)资格复核: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考生本人应于5月16日~17日向我局人事科提供报考材料(见附件4),在此规定时间内,未向我局人事科提交完整报考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也必须在此期间内随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我局人事科办理审核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