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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招聘公告(87人)
2017-03-02 19:47:48   地区:海南   浏览: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 琼人社发〔2011〕 100 号 )、《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 [2013] 19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用人需求,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7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见附件1);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 6 号令 )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 [2011] 100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人数等条件详见附件《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招聘信息发布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才网、丁香网及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网站。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受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7.3.1-2017.3.17(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 海口市龙华路31号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人力资源部。

邮政编码 : 570102

邮箱:hyfyrsk@163.com

电话: 0898-66706985 0898-66716462

联系人:陈赛明 李媛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请在相关网站下载附件2填写《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2017年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到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硕士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公示。

(四)组织考试

1.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招聘的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其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语言表达及实际临床技能操作能力。

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从海南医学院、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专家中抽调人员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其中本单位的考官不超过60%。在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三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