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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重庆彭水自治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169人公告
2017-02-17 16:50:3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重庆 浏览次数:0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工作的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169名,具体详见《彭水自治县2017年公开招聘教育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大学期间各已修必修课程学业成绩无不及格,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自愿在彭水县教育事业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服务期的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五)年龄为35周岁以下(以身份证为准,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岗位要求和具体条件详见《公开招聘一览表》(附件1)。

(七)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县内“特岗”教师;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分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从2017年2月24日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具体地点详见相关学校校园网)如下:

第一站:湖南师范大学2017年 2月24日上午8:30

第二站:华中师范大学2017年 2月25日上午8:30

第三站:东北师范大学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

第四站:北京师范大学2017年 2月28日上午8:30

第五站:中央民族大学2017年 2月28日晚上18:00

第六站:陕西师范大学2017年3月2日上午8:30

 

第七站:四川大学2017年3月3日上午8:30

第八站:西南大学2017年 3月4日上午8:30

第二批次:经第一批次招聘后,所缺岗位指标用于第二批次公开招聘。设在重庆师范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

第九站:重庆师范大学2017年 3月5日下午13:30

第十站:四川师范大学 2017年3月7日上午8:30

2.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本人到场提交公开招聘《彭水自治县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获奖证书、自荐书原件且同时提交复印件各1份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

(1)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

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到指定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测试以上课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内容,分值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招聘人选。

(2)面试(分值100分)

面试由测试专家组根据报考人员自我介绍、回答问题和其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获奖等综合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总成绩计算。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3.签订就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