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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西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2017-01-22 18:40:50   地区:广西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市人社发〔2012〕80号)、《桂林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规范事业单位使用非实名制编制和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市编〔2014〕78号)精神,现决定组织实施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桂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工作,共5个职位计划招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具备应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条件详见《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仍在处罚期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年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其他:

1、本次招聘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16年12月31日为界。

2、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至199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各职位所需具体年龄条件详见《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3、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先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取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后,方能报考,并在报名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参加面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本次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的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4日。

报名时间:2017年1月25日至1月26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三楼人事教育科(地址:桂林市榕湖北路3号),联系电话:0773-2823583。

凡符合招聘职位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现场填写《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贴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照片。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明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复印件一份。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如本人确有原因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受委托人提供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和符合报考职位招聘条件相关材料原件的,视为报考人员委托受委托人报名并承担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和《2017年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聘用人员控制数人员职位计划表》公布的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要说明理由,并当面反馈给报考人员。

 

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