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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111人公告
2017-01-21 22:08:36   地区:山东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用人计划和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17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试前置公开招聘教师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4、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35周岁(1981年2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应在40周岁(1976年2月6日以后出生)以下;

5、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6、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2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及相关证书。应届毕业生是指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期满取得合格证1年内的,应聘时可以按应届毕业生报名;中央、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应聘的,按非应届毕业生报名。

7、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8、以下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采用面试前置方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1、临沂市教育局发布招聘岗位信息(见附件1),应聘人员经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并缴费,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参加招聘单位组织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

3、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参加2017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根据面试和笔试综合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4、招聘单位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面试报名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面试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2月6日—2月1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各招聘学校(地址详见附件1)。

3、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临沂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专业证明,须于2017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②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③教师资格证书。须于考察时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7年7月31日前需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④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⑤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