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16下半年四川南充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18人公告
2017-01-03 16:12:36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和工作需要,南充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1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完全符合本公告《公开考核工作人员岗位条件及要求一览表》各项条件及要求,且在2017年7月31日前已获得学历及学位相应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南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本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名额见附件1)。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办公楼230人事处办公室(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94号)。

联系电话:0817—2702737,13699667969

 

3、报名所需资料:

(1)《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请如实准确填写后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证件照片;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的硕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原件及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

4、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能参加考核。在任意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时间

请参加本次公开考核的考生于2017年1月17日上午8:00前到指定的考核地点报到,上午9:00开始进行考核。未准时到达指定考核地点报到者,不得参加本次考核招聘。

2、考核地点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利奥楼A109教室(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小龙镇宏发路94号)。

3、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综合考核方式进行。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2、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3、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体检(含复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公示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人事考试网上(www.ncpta.gov.cn)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