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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太康县道情艺术保护传承中心招聘8人公告
2016-12-29 15:41:2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繁荣我县文化艺术事业,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加强太康县道情艺术保护传承中心(原太康县道情剧团)演职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6〕5号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高素质演职人员。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名,具体为:演员6名(青衣1名、小旦1名、小花旦1名、小生1名、须生1名、闺门旦1名);乐队伴奏2名(道情坠胡1名、琵琶1名)。

二、招聘对象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演艺工作;

(二)普通中等专业戏曲学校及以上学历;

(三)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演职人员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信息发布

2016年12月27日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taikang.gov.cn)发布招考信息、公告有关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办法: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分证明。

3.报名地点:县政府综合楼656房间。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3∶1的,相应核减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不再招考。

2.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以下人员实施加分:大学生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太康县参加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的大学生和服务期满两年且在岗的大学生村干部,考核合格,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多个条件的,最多加10分。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于考试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文化、戏曲基本知识,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7年1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地点县政府综合楼656房间。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1.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展示

演员:①自选折子戏或唱段;②念白;③自编身段组合(云手、台步、甩腰、踢腿、亮相等);④武功(刀、枪、旋子、小翻等)。

乐队伴奏员:①自选乐曲;②视奏能力。

专业技能展示时间:演员为15分钟,乐队伴奏为1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空岗不再递补。

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确定。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太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kang.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组织填写《太康县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表》等有关表格,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