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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山西太原市城乡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04人公告
2016-12-19 23:16:59   地区:山西   浏览:0

按照山西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6]21号)和有关规定,市城乡管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04名。其中太原市市政公共设施管理处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名,太原市城市排水监测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名,太原市数字化城乡管理指挥中心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热爱城乡管理事业,勤奋好学,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5、符合各报考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年龄和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年龄计算基准时间:35周岁及以下为198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为1985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25周岁及以下为1990年12月16日以后出生。

6、在职人员报考要求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7、符合用人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报考人员应将具备的岗位要求的相关情况在网上报名备注项目中详细注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7、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名;

8、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者于2016年12月22日至2016年12月26日登录太原人事考试网,根据提示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网址:www.typta.com.cn)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填写的专业应与本人取得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所有证件取得时间截止2016年12月16日。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报名时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此次招聘设置“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太原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太原市“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2016年12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2016年12月26日17:00至2016年12月2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报考其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