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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南京市江宁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6-12-19 23:27: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高科技人才引进等工作的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宁委办发〔2011〕83号),经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南京市江宁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京市江宁医院创建于1935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并加入江苏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联盟,医院内设有南京市急救中心江宁分站。医院实际开放床位1130余张,设有标准病区28个,有3个分院和2个门诊部。医院年门急诊工作量134万人次以上,年收治住院病人4.1万人次以上,年手术量1.6万人次以上。医院高度重视业务技术建设和专科建设,拥有20个市级医学重点专科,呼吸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神经内科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近年来,医院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现拥有在职职工1886名,其中卫技人员1594名;博士研究生20名,硕士研究生235名;高级职称271名,中级职称480名。现在,医院正在创建三级甲等医院,易地新建的江宁区医疗服务中心,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前瞻性”原则设计建设,占地面积约141.05亩,总建筑面积约为23.62万平方米,开设床位1500张,将于2017年投入使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职称的年龄可再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jhrss.gov.cn)、江宁人才网(http://www.jnrc.gov.cn/)和南京市江宁医院(http://www.njjnyy.cn/)公布。

(一)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邮箱:njjnyyrsc@163.com。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南京市江宁医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邮件接收截止时间:12月27日16:00)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本次招聘对象为高层次人才,不设开考比例。

(四)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江宁医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鼓山路168号)复审,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江宁人才网公布(http://www.jnrc.gov.cn/),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