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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云南平远镇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50人公告
2016-12-16 18:09:52   地区:云南   浏览:0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结合平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50名(具体岗位设置等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工勤岗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4、退伍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其它违法违纪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考试报名登记表》可自行在平远门户网站或砚山政务网下载,也可到报名地点领取。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至2016年12月2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平远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砚山县平远镇祥平路158号)。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按照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者需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3、在职应聘人员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应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5、通过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并已报名成功的人员,请及时登陆平远镇门户网站或到平远政府公示栏查看考试的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

(三)招考及聘用程序

1、考试阶段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工勤岗位无笔试环节)。

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州情、镇情等方面的公共基础知识。考生进入考场时需提供准考证,无准考证的不得进入考场。

 

②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笔试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平远政府通知为准。

③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时间:12月31日(星期六)

考试地点:平远中心校

2、聘用阶段

①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②拟聘及公示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平远政府门户网站及公示栏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③聘用和解聘

平远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受聘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期一年,合同期满,平远镇人民政府根据受聘人员的平时表现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受聘人员在合同期内有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或者出现其他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情况,可以按相关规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