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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衡水市枣强县枣强中学选聘40名教师公告
2016-12-13 22:18:23   地区:河北   浏览:0

按照河北省人社厅批准的2016年度枣强县县直事业单位增人计划,拟为枣强中学选聘教师40名,现制定选聘方案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选聘单位为:枣强中学

主要职责是:从事高中教育教学工作。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拟选聘高中教师4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枣强县教体局所属枣强中学2016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应聘人员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至1998年11月30日间出生。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和改革创新精神。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胜任高中教育教学工作,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在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工作二年以上经历(以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教学成绩优异(提供任教成绩优异的证明材料)。

(六)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一致或相近,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七)选聘教师一经聘用,须与枣强中学签订聘用合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具备选聘资格:

1、有犯罪记录、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选聘理由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发[2011]9号)。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16年12月12日-12月18日,通过枣强县电视台、枣强县政府网站及张贴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选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9日-12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 联系电话:8566181 8224263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上述全部复印件(一式一份)和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枣强县教师进修学校多功能厅现场报名,报名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考试诚信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要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因更换手机号、关机(不接听电话)等情况,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测评考核。

测评考核采用面试的方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说课内容为现行的高中教材。根据拟选聘人员学科分布情况,由选聘领导小组聘请外地专家组成试讲评委小组(每组7人),根据说课评分标准,对应聘人员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应聘人员的说课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最后一名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录取,1、学历较高者2、基层经历较长者)。拟聘人员的分数应在合格分数60分以上。

测评结果待考试结束后,本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综合考核及体检的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体检。

教体局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负担。

对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县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