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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栾川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18人公告
2016-12-09 21:16: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为全面提升县、乡两级医务人员的能力素质,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和《洛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洛卫人〔2016〕11号)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基层卫生单位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8名,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特招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公开考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特招计划和报名条件

(一)特招计划

本次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18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中西医结合专业4名,中医学专业6名。

具体特招岗位及要求详见方案后附的《栾川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拟聘用岗位表》(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 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6.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研究生学历和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31日后,1996年12月31日前出生);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主治医师及以上资格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7. 户籍需在栾川县;

8.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因其它原因不适宜报考的。

三、特招办法和程序

特招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服务大厅(地址:栾川县城兴华西路)。

3. 报名方法:本次特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提交《栾川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 )一式2份,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附报名表后):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4张;

(3)毕业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空白的就业协议书(全套),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服务中心盖章)。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30元。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拟特招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研究生、报考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不受报考比例限制)。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特招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特招计划并退还已交考务费。

6. 领取准考证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为医学综合基础知识。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卷面成绩。

报考县直医疗机构医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和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考生不参加笔试。

3.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填写时间为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特招岗位计划的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