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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凉山州金阳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考聘5人公告
2016-12-06 18:21:27   地区:四川   浏览:0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金阳县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单位1个,招聘名额为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金阳县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聘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全州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临聘驾驶员。报考者必须在2016年12月9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和各种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个人及单位在本次考聘工作中弄虚作假、报考信息失真的,在任何环节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4、报考者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9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各级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8、全国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9日至12月10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

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金阳县政务中心一楼大厅)。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张;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 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与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劳动聘用合同;

(6)所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用工证明(应写明用工起始年限,用工期间考核情况)。

(7)报名时领取《2016年金阳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审查报名表》(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确认)。

(四)资格审查: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金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金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

(六)联系方式:考生所留电话错留或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考生应自行及时查阅考试相关信息,电话通知为非必须程序)。

(七)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公告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jy.lsz.gov.cn]上发布。

四、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50分) 、《车辆维修维护知识》(满分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