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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南郏县事业单位招聘7人公告
2016-12-06 18:30:57   地区:河南   浏览:0

为优化全县干部队伍结构,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岗位空缺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事厅等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2007]55号)和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平顶山市人事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平人[2008]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这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马 丽(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黄运宏(副县级干部、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朱国宪(副县级干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崔国涛(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中良(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石 根(县编办主任)

周永杰(县保密局局长)

秦中杰(县公安局政委)

谢中良(县人社局副局长)

卢晓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朱国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中良、卢晓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面向社会,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人数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和编制限额等情况,本次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

四、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均可报名。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5、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30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服从组织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相关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人员。根据豫人[2007]55号等文件规定,新聘用的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并在郏县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8:00至12月11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地点: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

(三)报名要求:

1、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名点报名,并采集个人数码图像信息。

2、报考人员每人交数码照相、信息采集、笔试考务费100元。

3、本次招聘按专业报名,每人只能选报一个专业,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各招聘专业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达不到1:3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的,该专业不再招聘,已报考该专业的人员可以在2016年12月11日17:00前重新选报其他专业。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报名考务费。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请随时关注郏县政府网,报名工作结束后将在郏县政府网站公布考生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

6、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处,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

(四)网站支持:

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和各种通知以郏县政府网站(网址:www.jiaxian.gov.cn)上发布的为准,请报考人员自行及时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