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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6-12-02 21:15:25   地区:河北   浏览:0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因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面试成绩按分组分别排序、分别使用分配的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以招聘岗位与考生1:1的比例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名单。对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再相同,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察

2017年1月17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察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至2月10日。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体检

2017年2月15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可以在资格复审后、考察后、体检后、公示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395085

原标题:关于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