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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河北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2016-12-02 21:15:25   地区:河北   浏览: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为廊坊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岗位信息如下:

主管部门:廊坊市交通运输局

用人单位:京台高速公路廊坊管理处

单位性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及人数:

收费员岗位A:岗位代码001001001,女性,25人;

收费员岗位B:岗位代码001001002,男性,25人。

学 历: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

岗位信息咨询电话:0316-2113795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elf.lss.gov.cn)、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www.syzp.lfang.gov.cn)。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9日17:00。

缴费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9日24:00。

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5、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