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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福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2016-11-30 12:48: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2名协管员,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考岗位、人数及工作地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监督处和举报投诉中心各1名。

二、招考人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志愿履行协管人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口齿清晰流畅、语言表达能力强、五官端正、仪表端正、仪态良好、身体健康。

5.举报投诉中心人员:另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和性别不限,年龄25周岁以下(1991年11月1日后出生)

6.食品流通处人员:另要求具备国家承认的药学、中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等药学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学历,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考方法及具体程序

1.公开发布招考信息:在厦门人才网公布招聘简章。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收条件者均可报名。报名时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3)个人情况简历。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4.报名地点: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一楼大厅(原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湖滨南路43号)。

5.考试资格初审:对每一位报名对象的报名表内容、各类证件进行认真核对、审查,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

6.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7.体检:依据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等综合情况,按岗位择优录用人选。

四、工作时间及工资待遇

1.每周5个工作日,遇工作忙时需加班。

2.录用后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甲方)签订合同,由甲方派遣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由甲方按厦门市政府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文件执行。

3.每月扣除个人社保、公积金以及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个人实发工资2300元/月左右,录用人员自行解决住房。

咨询电话:2699655、2380868、2215125

原标题: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招聘2名协管员简章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