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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公安县引进11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
2016-11-28 19:4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组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和特殊岗位人才(以下简称“三类人才”)的需求,经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计划2016年引进11名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具体引进专业及人数见附表(公安县2016年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符合引进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公安县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不在此次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之列。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9:00至12月9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于12月5日到公安县公安县斗湖堤镇青年路17号原人事局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5240013),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需提供:

(1)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或《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2)其他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职称证、职(执、从)业资格证或其他相关材料;已婚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生计生部门的计划生育证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白底)4张;

如报名人员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引才单位或引才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考生对引进岗位条件若有疑问,可拨打引才单位或引才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咨询(电话号码见岗位一览表)。

本次人才引进中,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中遇到的问题,可与公安县公安县斗湖堤镇青年路17号原人事局办公楼2楼,联系电话0716—5240013。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要求审核报名人员提交的各项资格条件。报名人员于12月5日9:00至12月7日18:00期间登陆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凡弄虚作假的,任何时候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测试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报名人数低于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减少该岗位引进数额,并在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

根据岗位和专业特点,主要测试专业水平能力(60%)、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40%),采取面试形式进行。2016年12月18日上午8:30进行考试。

 

六、体检、考核

(一)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报名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管理能力和应变能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若考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考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要求的岗位经专业考核确定人员后,按照岗位引进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