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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招聘6名教师公告
2016-11-28 19:35:24   地区:江苏   浏览:0

小学音乐、体育学科面试包含说课、上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上课50分,说课与专业技能测试共占50分。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

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招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招聘单位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30%)+面试(70%)。

(二)报名者经资格审定合格,于2016年12月16日(周三)13:00-16:00到苏州市实验小学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六、资格复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对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申请复核,招聘单位应当接受复核申请,并须30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复核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复核无异议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也可以决定不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录取和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录取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有关聘用材料经招聘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的相关手续。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协议书》。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4787。

九、本《简章》解释权归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咨询电话:0512-65201415 0512-65192801

原标题:2017年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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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doc

苏州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