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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苏州市实验小学校招聘6名教师公告
2016-11-28 19:35:24   地区:江苏   浏览:0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的有关规定,经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苏州市实验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招聘对象为2017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户籍不限。

(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17年应届师范类本科毕业生(须具有学士学位),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3次及以上,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

2.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其本科阶段必须为师范类并有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阶段获得过优秀毕业生称号;②本科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3次及以上,或在江苏省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在校级师范生教学基本功大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③研究生阶段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综合类奖学金。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附件)

三、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日期及时间:

2016年12月8日(周四)至2016年12月10日(周六)

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报名地点:苏州市实验小学校 一楼会议室

学校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端文路1号(人民桥南堍)

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联系人:陆老师 顾老师 电话: 13402627660 13862155084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学校收取复印件。

2.验证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填写《2017年苏州市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报名处签字(盖章)。

3.资格初审。经苏州市实验小学校初审,报苏州市教育局审核、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进入笔试,并在“苏州市实验小学校”网站(http://www.szsx.org/)公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公示三天后由市实小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考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下列材料:①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③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原件和复印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原件和复印件;④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⑤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⑥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

2.应聘者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3.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四、招聘考试

(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部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根据招聘计划数,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不足5: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面试同一岗位采用统一试题及评分规则。数学、英语面试包含说课、上课两个环节,总分为100分,说课50分(设3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不合格不进入上课环节),上课50分。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