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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西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招聘5人公告
2016-11-22 21:02:27   地区:江西   浏览:0

为加强殡葬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研究并报有关部门同意,赣州市殡葬管理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聘用人员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式人员待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市殡葬管理所工作人员5名,工勤岗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如属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历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等次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校就读的大学生;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考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人社部发[2013]58号修订内容进行体检。

(五)机关事业单位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方可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实际操作面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9日,在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民政局网等媒体公开发布招聘公告7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话等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30日—12月1日。

3、报名地点:赣州市民政局2201室(赣州市市政中心北楼22楼)。

4、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4张;⑤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等报考岗位所需证明材料。⑥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推荐书(介绍信)及编制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市民政局负责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则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同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1、面试。鉴于岗位的特殊性,根据有关规定,市殡葬管理所岗位先进行实际操作面试,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入闱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60%比例计入总成绩。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另定,面试地点设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2、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殡仪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