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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惠阳区卫计系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7人公告
2016-11-22 21:50:13   地区:广东   浏览:0

为继续充实和优化我区医疗卫生队伍,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将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7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招聘单位包括惠阳区疾控中心、惠阳区慢性病防治站和各镇中心卫生院,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党的卫生事业,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见附件1);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区内14间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中的在职在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2、报名时间:2016年12月5日至2016年12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3、报名地点:惠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大院四楼会议室(惠阳区淡水街道桥背永兴路78号)。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5、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2,A4纸双面打印)和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报考人员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原件。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年龄以身份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任何时候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专业目录代码详见附件3)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具有学历学位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报考医疗卫生类岗位,免予笔试(在报名时需提交免笔试审批表,附件4),直接进入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