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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东广州市胸科医院招聘40人公告(第二批)
2016-11-22 23:09:48   地区:广东   浏览:0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是公立三级专科医院,创建于1953年,地处市中心城区,位于美丽的麓湖之滨,占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院内绿树婆娑,环境幽雅,是广州市花园式单位。医院学科专业齐备,技术力量雄厚,服务体系完善,集医疗、预防、教学与科研功能为一体,是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呼吸病研究所等高等医学院校的教学、科研和临床基地,与日本、香港、澳门、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长期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是华南地区规模最大、综合实力最强的胸肺专科医院之一。

医院现有员工近1000人,其中高级职称人员200余人。编制病床500张,设有重症医学科、ICU、肺结核科、肺外结核科、呼吸科、肿瘤科、儿科、胸外科、骨科、乳腺外科、皮肤科、急诊科等临床科室以及药剂科、医学检验科、放射科、病理科、影像检查科、内镜中心等医技科室。在门诊开设有普通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儿科、内分泌科、中医科、普通外科、胸外科、骨科、乳腺科、肿瘤科、妇科、口腔科、五官科、皮肤科、结核内科、结核外科、结核儿科等专科门诊。

一、招聘岗位

具体内容详见“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胸科医院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

二、应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市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5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5周岁以下。

(3)具有研究生学历,或广州市常驻户籍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4)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5)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即2016年11月2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次招聘不接受未毕业的在校生或2017年应届生报名。

上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出具教育部认证材料。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6日8:00时至2016年11月30日23:59时止。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gzmed.gov.cn)中链接到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http://59.41.9.72:8088/zhaopin/,也可直接登录该网站),在“应聘者入口”注册用户名后登录,并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

(三)报名要求与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代码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范围的,但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提供毕业院校证明以及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课程成绩单原件(毕业院校盖章),经审核认定为相近专业符合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考试。专业代码目录可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站首页查询。

4、报名需上传附件: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3)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单、就业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