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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西昌市教育事业单位在校考核招聘100人公告
2016-11-17 19:31:10   地区:四川   浏览:0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报名成功后请务必记下报名号,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市教科局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报考者报名后提出审查意见,资格初审工作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24: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4、凡网上报名成功者均可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结论以现场资格复审结论为准。报考时,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本公告提供的联系电话予以咨询。

 

四、现场资格复审和缴费

(一)为方便广大考生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本次招考的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分四川师范大学、绵阳师范学院和西华师范大学3个资格审核点进行,考生可就近参加现场资格认证和缴费:

1、12月5日在南充市西华师范大学新区二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2、12月5日在绵阳师范学院新校区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3、12月7日至8日中午12点之前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及缴费工作。

(二)资格复审时应出具的手续:

1、未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成绩单》(各科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所报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已毕业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如录取后,档案记载的各科成绩均应在及格以上且专业科目未出现补考)、《学位证》(本科以上毕业生)、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曾经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后辞职的考生必须现场出具原工作单位所属的县级人事或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发的书面辞职证明文件,辞职时间须为资格复审之前)。

已毕业的考生所报岗位学科必须与其《教师资格证》的登记专业对口。未毕业的考生所报岗位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对口。

2、报名表1份(现场打印);

3、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须经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考核政审中的资格复核和聘任时人社部门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违反本简章规定或使用虚假信息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考生在考聘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在网上填报信息时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考生联系电话号码留错、所留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5、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12月10日上午2:00至5:00在四川师范大学本部桃李园三楼招生就业处发放《准考证》(代领者须出具考生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开考比例及岗位调整

1、研究生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如缴费成功人数低于岗位考聘人数,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其它岗位。

2、本科生岗位以考聘岗位计算,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与拟考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2: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调整或者取消该岗位考聘名额,调整后的名额用于报考人数相对较多的考聘岗位。

3、岗位调整情况将于笔试前在西昌教育网、西昌人事考试网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后涉及考生所缴纳的考务费用,由西昌市招考工作组进行退费。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1、研究生岗位只进行说课考核(研究生可同时报考本科生岗位)。

2、本科生岗位采取笔试和说课相结合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笔试为两科:教育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考核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70%;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60%。

(二)考试内容

1、公共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科目(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请参阅《四川省中小学公开考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川人社发〔2012〕145号)所列的知识内容(请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卷面满分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