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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西昌市教育事业单位在校考核招聘100人公告
2016-11-17 19:31:10   地区:四川   浏览:0

为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我市教育系统教师配置需求,按照川人发〔2006〕9号、川委发〔2014〕7号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2016—2020年)的通知》的规定,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西昌市将于2016年12月使用事业编制,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直接考核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简章同时在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西昌人事考试网xcpta.xcjob.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一、考核招聘名额

本次考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其中考核招聘研究生名额为10名),具体考聘计划等详见《西昌市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岗位及名额分配表》和《西昌市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及名额分配表(乡村教师)》(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2、已毕业的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各种资格证书等。未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关证书和证明材料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017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原件后办理聘用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其中报考者本人学习形式、有效的毕业证以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习形式”、“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习形式、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三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相符(即三栏内容应同时相符)。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在企业、私立学校工作的报考者(含特岗教师),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者须在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毕业。

6、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体条件

1、考核招聘研究生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和资格证:2017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对口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学位),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证。

2、考核招聘本科生条件

(1)年龄: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及资格证:2017年7月以前毕业,且尚未在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政纪处分的。

4、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

6、在各级人事招录考试中违规违纪,仍在禁考期内的。

7、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程序

本次考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西昌教育网(www.scxcedu.com)。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20日至26日17:00时。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简章,详细了解招考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只报学科岗位不报学校。已毕业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教师资格证》的登记专业对口。未毕业的考生所报学科必须与其所学专业对口。考生填写《报名表》(报名表上需上传上传JPG格式、30KB左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