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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学年浙江江北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人公告
2016-11-16 18:10:04   地区:浙江   浏览:0

根据江北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江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中小学教师38名:高中地理1名;初中语文6名,初中数学4名,初中英语3名,初中科学4名,社会2名;小学语文10名,小学数学5名,小学英语3名;

2、学前教育2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浙江省生源(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部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研究生生源不限;

5、2017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附件1)。硕士研究生可以本科所学专业报名。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考生填报《江北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11月18日8:30至11月23日16:00前,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3545412381@qq.com,接受报名初审。登记表照片,须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并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一致。高校期间获得学院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等荣誉的,在邮件上附上原件图片文档。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初审结果将于11月23日16:30之前,以邮件的形式回复本人。不接受现场报名。

2、现场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11月24日8:00——11:30,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具体地点见邮件回复)

参加资格复审者随带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1张。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者当场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足1:3的招聘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岗位数。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二)考试

1、小学和初中、高中学科

考试含初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初试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素养、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综合予以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对象,招聘岗位数等于或小于4个的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招聘岗位数大于或等于5个的按1:4的比例确定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和进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1月24日晚上22:30之前公布(江北教育网)。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定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在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名单公布时通知)。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用笔试与试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试讲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或试讲成绩低于60分的淘汰。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讲成绩。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试讲成绩高的排名在先)。

2、学前教育

考试含初试、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

初试定于2016年11月24日下午在浙江师范大学内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初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及举止仪表等内容。初试满分100分,不足60分的淘汰。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环节人员名单将于11月24日晚上22:30之前公布(江北教育网)。请随时关注江北教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