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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金阳县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20人公告
2016-11-16 18:19:09   地区:四川   浏览:0

临床护理《专业科目》:《护理学》、《生理学》、《解剖学》三科合卷,卷面分为100分。

(2)其他事业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卷面分为100分。

2、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原件,于2016年12月9日下午14:30在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妥善保管,遗失者后果自负)

3、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1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开考比例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2: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需调整的,由金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公告于2016年12月8日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5、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于笔试后1个月内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金阳县公示栏(县教育局正上方斜对面)张贴。

6、政策性加分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一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 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两年以上(截止报考时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方法见成绩计算公式。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报考者信息表。

服务基层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团委、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报考者信息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 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报考者信息表。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凡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加分,责任自负。加分结果在金阳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二)面试

除金阳县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临床护理岗位和金阳县会计事务管理局乡镇会计岗位不进行面试外,其余岗位均须进行面试。面试由金阳县人社局牵头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